宁波市庄桥粮油批发市场新建区域项目摊位、店铺等招商公告(以此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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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
面议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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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类型: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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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宁波市庄桥粮油批发市场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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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区:
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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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陈鹏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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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13429329230
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宁波市庄桥粮油批发市场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对宁波市庄桥粮油批发市场内精品交易区、新建调味品沿街店铺、新建调味品板房、新建仓库(公共仓)摊位进行招商,欢迎合格申请人前来参与,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商内容:
1、招商摊位:
1.1精品交易区:整体约1000平方米,每个摊位约60平方米;
1.2新建调味品沿街店铺:整体约400平方米,分3个店铺,每个约63-150平方米;
1.3新建调味品板房:整体约860平方米,调味品2-12号板房每个店面面积约25-45平方米,餐饮业店面1号板房面积约175平方米;
1.4新建仓库(公共仓):一层整体约440平方米,分割成两个仓库,每个仓库约213-227平方米,二层整体约430平方米,分割成8块区域,每块约40-70平方米。
2.摊位经营期限:租期三年(以招商人交付之日起次日计算)。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基本要求:
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合法存续的法人;
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③具备独立责任能力的其他组织;
以上三点满足其一即可。
2.特定要求:
2.1 精品交易区:
1)精品交易区业态要求:仅限精品粮油(米/食用油/面粉,以公示图纸的业态为准)展示经营,仅供洽谈使用,不得进行现货交易,不得当仓储使用。
2)精品交易区用于展示的区域面积不得低于总面积的50%,剩余面积为办公洽谈区,摊位总面积的装修费用每平方米不得低于700元(不含办公设备)。
3)除市场休市外,精品交易区未经招商人允许,不得擅自关门,连续3天或每个自然年度累积7天未开门营业即视为根本违约,招商人有权收回摊位并重新招商。
4)装修按市场统一标准要求进行装修(具体要求详见附录);免租期为3个月,其中第一年免租二个月、第二年免租一个月、第三年按全年收取租金。
5)申请人大米年销量1万吨以上、面粉年销量1万吨以上、食用油年销量5000吨以上(以上三项满足一项即可);或申请人年交易额5000万元以上(以第三方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报告仅限于粮油业务);或申请人为产、销两地政府部门扶植的粮食企业(提供产、销两地政府出具的证明材料)。
6)申请人必须具有国内外粮食商品知名品牌授权销售资格(提供相关授权证明资料)。
7)申请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串标等行为,否则,一经发现取消竞租资格并没收申请保证金。
2.2新建调味品沿街店铺:新建调味品沿街店铺仅限调味品和副食品类经营。
2.3新建调味品板房:2-12号调味品板房仅限调味品、副食品类商品经营;1号板房专用于餐饮店招商(详见平面图)。
2.4新建仓库(公共仓):
1)一层仓库竞租者必须为精品交易区成交人。
2)二层仓库竞租者必须为调味品沿街店铺成交人和调味品板房成交人(餐饮店铺除外)。
3)因本次市场改造而拆除的原承租户在租金价格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安置。
4)申请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串标等行为,否则,一经发现取消竞租资格并没收申请保证金。
3.资格审核: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方式。
三、开展流程
1.招商公告公示
(1)时间:2026年04月17日到2026年04月30日。
(2)地点:宁波产权交易中心、宁波市庄桥粮油批发市场公众号、场区公告栏(发布时间不少于十个工作日)。
2.招商报名
(1)时间:2026年05月06日至2026年05月08日止(节假日及法定假日除外),每天8:30-11:00,13:00-16:00(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2)地点:宁波市庄桥粮油批发市场市场招商部(宁波市江北区东明路201弄1号)。
(3)报名主要内容:申请人签署《报名表》,缴纳申请保证金,按摊位个数缴纳申请保证金(2万元/个,以银行转账记录为凭),并按要求提供以下资料;
①资格要求中基本要求资料:单位竞标的应携带包括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以上复印资料均应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本人报名的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报名的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复印资料均应有委托人签字。
②资格要求中特定要求资料:详见“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提供资料,参与资格认定。
③评分标准表要求资料:按招商文件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
(4)在2026年05月08日16:00前提交上述材料,经宁波市庄桥粮油批发市场有限责任公司审核确认后,获得最终竞租资格。
3.竞租资格认定
资格认定时间:2026年05月09日
资格认定结果公示时间:1日。
申请人获得竞租资格后,不可放弃竞租,不可更改任何报名信息。
资格认定单位:宁波市庄桥粮油批发市场有限责任公司
4.成交人的确定与公示
(1)竞租资格认定通过的竞租人按“五、招商细则”进行,评定时间:2026年05月15日。
(2)经招商小组综合评定后确定意向成交人。
(3)公示时间:3日。
(4)公示结束后领取成交通知书。
5.合同签订
(1)按规定凭成交通知书至宁波市庄桥粮油批发市场有限责任公司市场招商部签订合同。
(2)精品交易区成交人须在签订合同前需提供店铺装修图纸并缴纳装修保证金(每间5万元),经审核通过后方可签订合同。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供有效装修图纸,招商人有权拒签合同,并把竞租资格顺延至下一位竞租人。
四、申请保证金
1.申请人在招商报名期间,应于2026年05月08日16:00前(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达账户时间为准)。按摊位个数缴纳申请保证金。未在招商方要求时限内缴纳申请保证金的,失去投标资格。
2.若成交,申请保证金将自动转为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待租赁合同到期后按租赁合同相关约定予以退还;若未成交或未全部成交,全额或差额部分保证金将在招商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凭收据退回(不计资金利息)。
3.精品交易区成交人须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需缴纳装修保证金(每间5万元),在装修验收合格后退还,未达到相应要求的,有权扣除或不退还。
4.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申请保证金不予退还:
(1)竞租资格确认截止后申请人撤销的。
(2)签订《报价表》后,在招商过程中弃标、废标或弃选摊位的。
(3)申请人在招商过程中不服从工作人员管理,扰乱竞标秩序,不遵守竞标规则的。
(4)成交人未按时与招商人订立合同、缴纳足额费用或在签订合同时向招商人提出附加条件的。
(5)不按照招商公告要求交足装修保证金的。
(6)申请人提供了虚假资料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从合同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1)违反合同约定和违反《宁波市庄桥粮油批发市场规范化管理办法》的,按其相关规定进行扣除,直至终止合同,所有申请人均须充分知悉并承诺遵守市场管理方现行及后续修订的各项制度。
(2)一个自然年度被有关政府部门处罚的一次扣除5000元,第二次则终止合同,不予退还。
(3)擅自提前退出经营活动的。
6.收款账户信息:
开户银行:宁波银行庄桥新城支行
户名:宁波市庄桥粮油批发市场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24050122000000768
五、招商细则
(一)招商时间和招商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05月15日9:35(北京时间)前按规定提交《报价表》。
2.招商开标时间:2026年05月15日9:35(北京时间)。
3.投标及开标地点:宁波市庄桥粮油批发市场五楼会议室(地址:宁波市江北区东明路201弄1号),拒绝接收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商公告要求密封及签名的报价单。
4.本项目将在公证处、市场监管局、公安等相关部门监督下进行开标、统计、核对等各项工作,具体操作委托第三方招商代理单位实施。
5.每户仅限一名代表出席开标会议,凭密封签名的报价信封及相应证明入场。
1)单位竞标的: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含附件)。
2)个人竞标的:本人参加的,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参加的,携带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含附件)。
(二)招商流程
9:00申请人入场签到。
9:20主持人宣读竞标规则,投标。
9:35开标,唱标,记录(中标结果评定于两日后通过市场公众号、通告栏公布)。
(三)招商规则
详见招商文件
具体事宜听从现场招商人代表安排。
(四)招商文件、招商操作过程中出现异议,宁波市庄桥粮油批发市场有限责任公司拥有最终解释权。
六、其他
1.招商文件、招商操作过程中出现异议,宁波市庄桥粮油批发市场有限责任公司拥有最终解释权。
2.本次招商承租期为三年(以招商人交付之日起次日计算),合同到期后重新进行新一轮公开招商。在此期间,承租户如需转让摊位的必须先向市场公司提出书面申请,经市场公司审核同意后,才能将名下部分或全部租赁场所的租赁权变更为其他人,但租赁合同到期日仍为原租赁合同到期日。变更租赁权的,由市场公司出具新的租赁合同、租赁履约保证金收据更名,并与原承租户解除租赁合同。变更的租户需缴纳变更手续办理管理费,管理费标准为每间摊位1万元。同时,新租赁合同的租金价格在原有基础上提价0.1元/平方/天,对新更名签订租赁合同的承租户要求同上(例如:交易量、遵守规则等方面)。
3.未经市场公司审核同意,私下转让租赁场所(包含不限于实际使用人变更、股份制经营、联合经营、租赁权合作、入股等情况),一经市场公司发现,将取消原承租人租赁资格,市场公司有权随时终止合同,且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七、联系方式:
招商人名称:宁波市庄桥粮油批发市场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包拥军
联系电话:0574-83022811
招标机构名称: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
联系人:梁慧强、叶旭锴、胡栋、林申杰、高书焓、夏巍、徐军
电 话:0574-87425370/874255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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