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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邵村外居公寓(安居乐苑)10号楼1-4号公寓用房
宁波市海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所有的东邵村外居公寓(安居乐苑)10号楼1-4号公寓用房,该公寓楼为钢混结构,总层数4层,我司享有该房产租赁权及收益权,本次出租该公寓北侧部分房屋,建筑面积95㎡,租赁期3年,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30年12月31日止,租金2.46万/年,用途商业。承租方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企业、其他组织,承租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失信记录。
有意者请于2025年11月14日17:00前联系。若意向承租方不止一个,出价高者得。
特别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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