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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房产公开处置购房者关心问题专项解答(三)
宁波产权交易中心挂牌公开处置27套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房产项目,目前已进入意向购房者预约看样阶段,前来看样的购房者对房产税率方面小知识比较关心。
下面,产权交易中心小编带领您了解一下相关小知识噢!
个人二手住房买卖简明税率
买进方(家庭:包括未成年)契税
类型 | 税率 |
90m2及以下第1套 | 1% |
90m2及以下第2套 | |
90m2以上第1套 | 1.5% |
90m2以上第2套 | 2% |
第3套以上(包括第三套)不论面积 | 3% |
卖出方 税收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
个人所得税 | 核定征收,按总价 | 二者 选一 | 1% |
差额征收,按差价 | 20% | ||
5年以上家庭唯一住房 | 免征 | ||
赠与所得的房屋,必须差价 | 20% | ||
拍卖方式成交,核定率 | 3% | ||
增值税及附加 | 2年以内,按不含税价全额 | 5.6% | |
超过2年 | 免征 |
直系亲属赠与:契税3%+双方印花税各万分之五 共3.1%(赠与所得房产两年内限售)
注:自2016年2月22日起执行,如遇国家政策调整,以新发布政策为准。
温馨提醒,9月29日15:00之前为本次27套房产保证金交纳截止日噢!(保证金交纳账号:收款单位:宁波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账号:363669603469 开户行:中国银行宁波福庆路支行)
祝您竞选到满意的房产,欢迎来电咨询,联系电话:陈先生0574-87295169 滕先生0574-87198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