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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房产公开处置购房者关心问题专项解答(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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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产权交易中心挂牌公开处置27套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房产项目,目前已进入意向购房者预约看样阶段,前来看样的购房者对房产税率方面小知识比较关心。

下面,产权交易中心小编带领您了解一下相关小知识噢!

个人二手住房买卖简明税率

买进方(家庭:包括未成年)契税

类型

税率

90m2及以下第1套

1%

90m2及以下第2套





90m2以上第1套

1.5%

90m2以上第2套

2%

第3套以上(包括第三套)不论面积

3%

卖出方  税收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个人所得税

核定征收,按总价

二者

选一

1%








差额征收,按差价


20%





5年以上家庭唯一住房





免征





赠与所得的房屋,必须差价





20%





拍卖方式成交,核定率





3%

增值税及附加

2年以内,按不含税价全额





5.6%





超过2年





免征

直系亲属赠与:契税3%+双方印花税各万分之五  共3.1%(赠与所得房产两年内限售)

注:自2016年2月22日起执行,如遇国家政策调整,以新发布政策为准。


温馨提醒,9月29日15:00之前为本次27套房产保证金交纳截止日噢!(保证金交纳账号:收款单位:宁波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账号:363669603469 开户行:中国银行宁波福庆路支行)

祝您竞选到满意的房产,欢迎来电咨询,联系电话:陈先生0574-87295169     滕先生0574-87198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