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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规范国有产权交易服务费收取标准切实为企业降本减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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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市发改委正式下发《宁波市物价局关于明确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甬价费〔2017〕46号),其中,明确要求宁波产权交易中心作为国有产权交易的服务机构于2017年12月1日起严格执行标准收费。这是我市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切实为企业降本减负的又一重要举措。
       明确标准,敦促转型。46号文件的出台,明确了国有产权交易服务费的收取标准,为国有资产进场处置收费环节提供了重要的政策依据。短期而言,收费的下调直接导致中心经营收入的大幅下降,但长远来看,将倒逼我们转变经营思路,由原来粗放式经营管理方式走向集约化、规范化的经营管理之路。通过服务的向前、向后延伸,不断提升服务水平,督促中心进入可持续发展的轨道。
       降低收费,增效企业。与原先依据的行业收费标准相比,46号文件公布的国有产权交易服务费收取标准大幅下降。对比新旧收费标准,以国有企业转让10%股权为例,挂牌底价为50万,经竞价后最终以180万元成交,按原先行业收费标准,200万元以下按5%收取服务费为双向各9万元,按新收费标准,500万元以下按2.0%收取服务费为双向各3.6万元,降幅达60%,在确保了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同时,实实在在的为企业减少了相关费用支出。
       严格执行,深化服务。46号文件强调,相关费用收取要严格按规定的标准,不得擅自减免。中心将认真贯彻文件精神,以为企业降本减负、努力提升服务水平为目标,做到降费用不降服务,紧紧围绕服务国企这个中心,不断拓展服务领域,不断增强与企业之间的粘合力。坚持秉承“客户至上、服务社会”的理念,倡导“效益、服务、求精、创新”八字方针为指引,致力创新市场交易载体,助推国企改制重组、结构优化,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本职工作。
       今后,中心将一如既往地为优化国有资本结构和资源配置提供良好的主渠道,维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努力把中心建设成为产权交易信息积聚,价值发现功能强大的大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