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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操作规则即将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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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务院国资委与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四家产权交易所对于《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操作规则》及配套的9个操作细则和4个实施办法提出审议意见和建议,并就国有产权交易系统软件的定制开发与咨询管理商和开发商签署了合约,这标志着我国产权交易市场在统一、规范方面取得了新的突破。

“产权交易应严格规范、透明操作”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李伟在日前召开的中央企业国有产权交易试点机构第十次工作协调会议上表示,操作规则下一步的完善与发布需处理好“国资委与交易所职能定位和行为界定的关系”、“交易所与交易双方的责任、行为的关系”、“规则、细则、办法与现有法规的关系”、“交易过程中有效监管与流转顺畅的关系”、“规则的细则与可操作性的关系”等五个关系。

只有产权交易制度体系和交易信息系统的逐步的统一,才能真正实现全国产权大市场的信息交流、交易联动、项目合作、资源共享,真正降低产权市场的交易成本,才能真正促进产权市场的大繁荣大发展。统一产权交易规则是市场规范和发展的需要。当前由于行政区域分割等原因,产权市场形成了各地不同的操作规则。因此在跨区域企业并购重组时,往往会发生各地政策随意性大、不规范运作的现象,不仅妨碍了公众对产权市场的了解、谁知及参与,影响了产权市场价格发现和资源配置功能更好的发挥,而且给产权市场的健康持续发展带来隐患,也从根本上影响各产权交易机构之间的深入合作。

统一交易规则是中国产权市场健康发展的关键,统一的产权交易系统是资本市场运行成熟的重要标志,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实现全国产权大市场的交易成本,更好地发挥产权市场的价格发现功能和资源配置功能。

此次统一交易规则,将进一步规范产权交易行为、规范产权交易市场、规范国有资产管理,实现统一交易系统及与监测系统的对接,实现产权市场的创新发展,有利于产权市场的整体功能提升,将大促进产权市场的市场化进程,并对全国产权市场的发展和交易品种的创新产生深远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