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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北仑区戚家山街道戚家山别墅41幢房产

发布日期:        人气:

标的名称

宁波市北仑区戚家山街道戚家山别墅41幢房产

标的编号

HJS2021ZC1021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1-08-23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2021-09-22

转让底价

3488403元

资产所在地区

宁波市

标的是否存在抵押情况

权利人是否有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联系人及电话

叶小姐 0571-85085594 ,王先生 0571-85085582





、标的基本情况

房产(不动产权证)

房产(不动产权证)

标的名称

宁波市北仑区戚家山街道戚家山别墅41幢房产







坐落位置

北仑区戚家山街道戚家山别墅41幢







使用现状

空置

物业类型

/



不动产权证号

浙(2020)北仑区不动产权第0001680号

用途

城镇住宅用地/住宅



共有情况

单独所有

面积

土地使用权面积460.46㎡/房屋建筑面积237.00㎡



权利性质

出让/商品房

使用期限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2062年12月30日止

其他披露事项

1、房屋质量、具体位置、房屋面积和土地面积等以现场实际为准,房屋的装修部分不以展示现状为准,房屋在移交时,不保证装修、装饰物的完好。







、转让方基本情况

法人

转让方名称

杭州商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本情况

法人









住所

杭州市下城区环城北路92号439室

注册资本

壹亿元整



法定代表人

朱尔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100MA27XXJ24H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所属行业

商务服务业



经济性质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内部决策情况

内部决策文件类型

董事会决议







内部决策文件名称及文号

关于同意向武商公司出借资金等两项事宜的董事会决议 --杭商旅资管董决【2021】13号





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







批准单位







批准文件类型







批准文件名称及文号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标的名称

宁波市北仑区戚家山街道戚家山别墅41幢房产







转让底价

3488403元







是否设置保留价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在信息披露截止前支付交易保证金200000元至杭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2、本项目经依法展示后举行,标的以现场实物展示为准,意向受让方应当详细阅读本项目所涉及披露内容,有责任自行了解标的的状况,认真进行现场踏勘。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标的的现场踏勘,表明已完全了解并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自愿承担一切交易风险。

3、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

(1)同意在被确定为受让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携带报名时上传的主体资格证明等相关文件原件至杭交所完成现场确认和签署《成交通知书》、《资产交易合同》;受让方在《成交通知书》、《资产交易合同》签署次日起 20个工作日内向杭交所指定账户一次性支付交易服务费、交易价款等交易资金(《资产交易合同》签署当日,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依次冲抵交易服务费,多余部分(若有)转为履约保证金,待应支付的剩余款项全部到账后,履约保证金再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以到账时间为准)。通过“用户中心—未使用资金”对成交标的完成交易资金的确认付款操作。

(2)同意杭交所在经转让方申请后将受让方已交纳的交易价款全部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3)受让方需自行了解是否完全符合国家及标的所在地规定的购房条件,若因受让方原因造成所受让房屋无法过户,受让方所缴纳的购房款损失及其他经济损失均由受让方承担,与转让方及经纪会员无关,受让方已付交易服务费、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

(4)在办理房产权证过户手续过程中所涉及买卖双方应缴纳的税、费,按国家有关规定由转让方与受让方各自承担。

(5)同意在办理房产权证变更登记手续时,有关职能部门要求提供文本合同的,应按照相关规定签订文本合同,但双方签订的该等文本合同仅作为办理登记手续之用,不作为双方的实际履行依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均以《资产交易合同》为准。

(6)已知悉:物业管理费从交接次月起由受让方承担。水、电可以重新开户的,相关手续及费用由受让方自行办理,但是否可以重新开户不在转让方合同义务范围内,具体按照交易标的情况和政府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7)已知悉:交易标的只限于权证核定的面积范围内,不包括标的外部的附属用房、设施等。标的房屋长时间未使用,如有漏水或需维修的情况,均由受让方自理,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费用和责任。

(8)已知悉:如有户口未迁出的情况发生,转让方通知原户主把户口迁出,但有关学区房孩子能否就读的情况请受让方自行查证,对此转让方不做承诺。

(9)已知悉:本次交易标的,受让方需按房产所在小区物业管理规定交纳物业管理费。

(10)已知悉:本次转让方与受让方的权利义务,最终以转让方提供的《资产交易合同》为准。

4、标的的交付:本次交易标的的交付由转让方负责。受让方付清上述全部成交价款和交易服务费后,方可办理交易标的的交付手续,转让方按照下述约定和受让方办理成交标的的移交手续:

(1)房地产权证的移交及过户手续办理:

不动产权证的移交及过户手续办理:转让方在收到受让方付清的交易价款后五个工作日内,转让方将不动产权证移交给受让方,受让方应自移交之日起一个月内在转让方的协助下办理房屋不动产权证过户手续。在办理不动产权证过户手续过程中所涉及买卖双方应缴纳的税、费,按国家有关规定由转让方与受让方各自承担。

(2)不动产实物的移交:

受让方完成房屋不动产权证过户手续且转让方收到全部成交价款后五个工作日内,转让方和受让方按标的现状进行移交。移交地为交易标的所在地,双方对水电表读数确认后即视为实物移交完毕。

5、违约责任:

(1)受让方未能在上述约定的时间内完成现场确认和签署《成交通知书》、《资产交易合同》、交易记录及相关合同文件的,视受让方违约,受让方已付的交易资金不予退还,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2)若受让方故意隐瞒或提供虚假资料,杭交所将取消其成交资格,不予退还受让方已支付的交易保证金。

(3)受让方不依《成交通知书》、《资产交易合同》等约定按期足额付清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等交易资金,视为受让方毁约,每天支付按逾期额万分之五计算的逾期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7个工作日的,视为受让方根本违约,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资产交易合同》等文件,且不再返还受让方已付的交易服务费和履约保证金并有权追究受让方的法律责任,履约保证金归转让方所有。已付的交易资金不足以弥补转让方、经纪会员、杭交所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有过错的受让方进行追偿。

6、本项目受让方须支付成交价款的2.5%交易服务费。





受让方资格条件

受让方应完全符合国家及标的所在地规定的购房条件







是否接受联合体受让







踏勘安排

时间:2021年8月31日(11:00-16:00)

地点:标的现场

联系人及电话:钟菲 0571-86983217







交易保证金设定

交纳交易保证金







交纳金额

200000元







交纳时间

信息披露截止日16:00时前交纳(以到达杭交所指定账户时间为准)







处置方式

1、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一情况时,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先用于补偿杭交所及经纪会员的各项服务费,剩余部分作为对转让方的经济补偿金,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有权按照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产生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后,各意向受让方在竞价期间均不报价的;

(3)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签署《资产交易合同》的或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的;

(4)意向受让方未履行书面承诺事项的;

(5)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

2、《资产交易合同》签署当日,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依次冲抵交易服务费,多余部分(若有)转为履约保证金。其他意向受让方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涉及交易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以划出时间为准)。





、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期

披露次日起10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

直至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公告是否刊登媒体

刊登媒体

钱江晚报

、竞价方式

竞价方式

在线报价



在线报价

自由报价期

信息披露截止次工作日上午9时至下午3时



延期报价周期

5分钟



加价幅度

5000元